新储能业务回报模式有望获得制度保障

记者 李万承熙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容量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分类完善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新能源储能容量能源定价机制,优化能源市场机制”。北京科方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究部负责人张新元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新能源储能的容量价值,并将其纳入发电侧容量定价机制,意味着新能源储能的商业盈利模式有望得到制度保障。基于容量的电价机制为储能电站提供稳定的容量回报预期,将吸引更多资本,鼓励新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通知》提出,建立新增离网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于新建独立电网侧储能电站,帮助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不参与能源分配或存储,不同地区可实行按容量电价。容量电价水平以地区燃煤发电容量定价标准为基础,按照最大容量折算成固定比例(折算率为全部电量连续放电时间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时间,最多不超过1),并综合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度和电力系统需求确定。袁帅 副主任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在国家系统层面明确了新能源存储的容量价值,彻底打破了此前新能源存储只能通过电力交易产生收益的单一模式,为行业建立了“容量收益+电力收益”的双收益框架。政策不断完善,保障储能新兴产业发展。 2025年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实现绿色发展。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大规模建设新能源发电专项行动计划》《储能(2025-2027)》公布,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设施容量将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地方层面,截至2026年1月末,湖北、甘肃等全国9省出台独立容量补偿政策。储能推动新能源商业化、规模化和有序发展福州共顺石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詹俊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新能源储能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装机容量不断扩大,技术路线呈现多元化格局,产业生态体系日趋成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能源储能产能已达1000万千瓦。较2024年底增长84%。平均储能时间为2.58小时,较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根据CNESA(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关村储能)全球储能数据库DataLink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增投运储能容量将达到66.43GW/189.48GWh,发电规模和能源规模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73%。 2030年,新能源储能累计装机预计将达到3.7亿千瓦以上。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所长朱克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产业链角度来看,产能定价机制的推出将带来双重效益。一方面,稳定的利润将大大扩大新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增加整体链条。流程物资、中间设备及下游作业需求预计将快速增长,相关企业订单和利润快速增长。同时,在质量效益型政策下,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升级和产品重复,提高产业链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在此背景下,产业链上的上市公司将加速新能源储能业务的发展。我们继续努力研发新产品并实施项目以捕捉市场机遇。对于参与该项目,南方电网储能有限公司在1月28日的投资者信息活动登记表中表示,新能源储能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正在积极推动高容量新能源的发展。储能业务。公司参与了马来西亚、沙特新能源储能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在材料领域,湖南雨恩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此前在投资者关系记录中透露,其CN-5系列、YN-9系列和高端系列等新产品符合储能电池向大型化发展的市场趋势以及电动电池提高快充性能的应用需求。 2025年以来出货量占比快速增长。宁德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在投资者关系报告中表示,其587Ah专用储能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裕度和长使用寿命三个重要因素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目前我们正在加速587Ah的量产以满足市场需求,587Ah的出货比例未来产品将逐步增加。萨摩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上市公司应捕捉能源容量价格中的政治红利,优先上市独立储能项目,构建多元化盈利模式。加强物资供应和成本控制,提高下游制造和系统集成效率,拓展下游运营服务。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重复和标准化生产,通过技术壁垒和全链条协同,增强行业竞争力。
(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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